序言:在使用jquery操作js时,经常整不明白this与$(this)。抽空仔细测试了一把,记录下来以供在忘记的时候拉出来参考参考!
$(this)生成的是什么
$()生成的是什么呢?实际上$()=jquery(),那么也就是说返回的是一个jquery的对象。
题外话:通常我们为了简便直接使用$(),实际上,该函数省略了一个参数context,即$(selector)=$(selector,document).如果指定context,可以指定context为一个dom元素集或者jquery对象。
那么依照,$()返回的是jquery对象这一结论,我们可以得出$(this)得到的是一个jquery对象.我们可以使用万能的alert()方法打印出一个对象:
alert($('#btn'));显示的结果:
test 该图红色框勾选出来的是一个object,不用考虑,该object自然是jquery的对象咯。也即是说我们用通过$('#btn')来调用jquery的方法和属性等。
this代表什么?
this,编程的人都知道this表示上下文所处的这个对象,这个自然是不错的,可是这个对象到底是个什么对象呢?加入js里面也有getType的话返回的值会是什么呢?其实js里面不需要使用getType,因为我们有万能的alert.请看看下面的代码:
根据我们的经验(因为$()生成的是jquery的对象嘛),this自然是一个jquery的对象咯。可是我们看看返回的结果:
test1返回的是什么?【object HTMLInputElement】——伟大的html对象,嘿嘿。所以我们通常在直接使用this.val()或者直接通过this来调用jquery所特有的方法或属性的时候会报错误:mistake 为什么呢?明知故问!html对象当然“不包含属性或方法”了。那么为什么在一个jquery对象的上下文中调用this返回的是一个html对象而不是jquery对象 呢?翻遍jquery的api文档,貌似jquery中并未对this这一关键字进行过特殊“处理”,也就是说这里this是js中的,而不是jquery重新定义了的。so...当然这仅仅是我自己的想法,如果有对此更了解的朋友可以留言更正。而我们再看一下以上代码中alert($(this));的返回,自然是jquery的对象了,在此调用jquery特有的方法和属性,完全没有问题。
结论:
this,表示当前的上下文对象是一个html对象,可以调用html对象所拥有的属性,方法
$(this),代表的上下文对象是一个jquery的上下文对象,可以调用jquery的方法和属性值。
测试代码:
来源:http://www.cnblogs.com/iceWolf/archive/2009/08/27/1555138.html
起初以为this和$(this)就是一模子刻出来。但是我在阅读时,和coding时发现,总不是一回事。
What is "this"?
In many 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 languages, this (or self) is a keyword which can be used in instance methods to refer to the object on which the currently executing method has been invoked.
$("#textbox").hover(
function() {
this.title = "Test";
},
fucntion() {
this.title = "OK”;
}
);
这里的this其实是一个Html 元素(textbox),textbox有text属性,所以这样写是完全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是如果将this换成$(this)就不是那回事了,Error--报了。
Error Code:
$("#textbox").hover(
function() {
$(this).title = "Test";
},
function() {
$(this).title = "OK";
}
);
这里的$(this)是一个JQuery对象,而jQuery对象沒有title 属性,因此这样写是错误的。
JQuery拥有attr()方法可以get/set DOM对象的属性,所以正确的写法应该是这样:
正确的代码:
$("#textbox").hover(
function() {
$(this).attr(’title’, ‘Test’);
},
function() {
$(this).attr(’title’, ‘OK’);
}
);
使用JQuery的好处是它包裝了各种浏览器版本对DOM对象的操作,因此统一使用$(this)而不再用this应该是比较不错的选择。
来源:http://www.cnblogs.com/RuiLei/archive/2009/08/20/1550804.html
$(this)生成的是什么
$()生成的是什么呢?实际上$()=jquery(),那么也就是说返回的是一个jquery的对象。
题外话:通常我们为了简便直接使用$(),实际上,该函数省略了一个参数context,即$(selector)=$(selector,document).如果指定context,可以指定context为一个dom元素集或者jquery对象。
那么依照,$()返回的是jquery对象这一结论,我们可以得出$(this)得到的是一个jquery对象.我们可以使用万能的alert()方法打印出一个对象:
alert($('#btn'));显示的结果:
test 该图红色框勾选出来的是一个object,不用考虑,该object自然是jquery的对象咯。也即是说我们用通过$('#btn')来调用jquery的方法和属性等。
this代表什么?
this,编程的人都知道this表示上下文所处的这个对象,这个自然是不错的,可是这个对象到底是个什么对象呢?加入js里面也有getType的话返回的值会是什么呢?其实js里面不需要使用getType,因为我们有万能的alert.请看看下面的代码:
根据我们的经验(因为$()生成的是jquery的对象嘛),this自然是一个jquery的对象咯。可是我们看看返回的结果:
test1返回的是什么?【object HTMLInputElement】——伟大的html对象,嘿嘿。所以我们通常在直接使用this.val()或者直接通过this来调用jquery所特有的方法或属性的时候会报错误:mistake 为什么呢?明知故问!html对象当然“不包含属性或方法”了。那么为什么在一个jquery对象的上下文中调用this返回的是一个html对象而不是jquery对象 呢?翻遍jquery的api文档,貌似jquery中并未对this这一关键字进行过特殊“处理”,也就是说这里this是js中的,而不是jquery重新定义了的。so...当然这仅仅是我自己的想法,如果有对此更了解的朋友可以留言更正。而我们再看一下以上代码中alert($(this));的返回,自然是jquery的对象了,在此调用jquery特有的方法和属性,完全没有问题。
结论:
this,表示当前的上下文对象是一个html对象,可以调用html对象所拥有的属性,方法
$(this),代表的上下文对象是一个jquery的上下文对象,可以调用jquery的方法和属性值。
测试代码:
来源:http://www.cnblogs.com/iceWolf/archive/2009/08/27/1555138.html
起初以为this和$(this)就是一模子刻出来。但是我在阅读时,和coding时发现,总不是一回事。
What is "this"?
In many 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 languages, this (or self) is a keyword which can be used in instance methods to refer to the object on which the currently executing method has been invoked.
$("#textbox").hover(
function() {
this.title = "Test";
},
fucntion() {
this.title = "OK”;
}
);
这里的this其实是一个Html 元素(textbox),textbox有text属性,所以这样写是完全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是如果将this换成$(this)就不是那回事了,Error--报了。
Error Code:
$("#textbox").hover(
function() {
$(this).title = "Test";
},
function() {
$(this).title = "OK";
}
);
这里的$(this)是一个JQuery对象,而jQuery对象沒有title 属性,因此这样写是错误的。
JQuery拥有attr()方法可以get/set DOM对象的属性,所以正确的写法应该是这样:
正确的代码:
$("#textbox").hover(
function() {
$(this).attr(’title’, ‘Test’);
},
function() {
$(this).attr(’title’, ‘OK’);
}
);
使用JQuery的好处是它包裝了各种浏览器版本对DOM对象的操作,因此统一使用$(this)而不再用this应该是比较不错的选择。
来源:http://www.cnblogs.com/RuiLei/archive/2009/08/20/1550804.html
作者:jackxiang@向东博客 专注WEB应用 构架之美 --- 构架之美,在于尽态极妍 | 应用之美,在于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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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 jackxiang 编辑于2011-12-27 15:00
评论列表
2012-5-2 23:37 | 不知道
第一段解释错了,第二段说的没错但是没有解释到位,其实很简单,对于每一个jquery选择器时间参数中的function()在被调用是都会被赋值成为当前选择器所选的dom对象的一个方法,所以this是指调用他的那个dom对象。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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