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歌行》(对酒当歌)是曹操的代表作,也是最能体现建安诗风的作品。下面就其中值得商榷的三个问题作一番探讨:
移用与袭改
《短歌行》中有这样几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这四句诗,前两句出自《诗经·郑风·子衿》,后两句出自《诗经·小雅·鹿鸣》。
直接使用前人成句,又不标明出处,岂不是有了剽窃的嫌疑?
因为诗歌形式的特殊性,像曹操的这种引用方式,不算剽窃,算作一种移用。
所谓移用,是指在诗歌创作过程中,某个位置需要某个意思时,如果前人的诗句本身就很贴切,那么就可以直接转录过来,而不用在诗行中注明来源。
古典诗歌中,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
李贺的名篇《金铜仙人辞汉歌并序》中有这样一联:“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毛泽东在《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一诗中移用:“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除了移用,还可以袭改。袭改是指在使用前人诗句时,对其进行加工润色,以进一步增强表现力。
曹植《赠白马王彪》中的最后两句是“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到了王勃的诗中,变成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范仲淹的“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到了李清照的笔下,变成了“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在《子衿》一诗中表达的是女子对心上人的思念之情。《子衿》第一章共四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曹操移用这两句,引得恰当,用得巧妙,它不仅仅抒发了诗人对贤才的思慕之情,还借助未引的两句传达了弦外之音:就算我没有前去延请你们,你们为什么不能主动来投奔我呢?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两句表面上似乎和诗意无关,而实际上联系紧密。《鹿鸣》是热情欢宴宾客的诗篇,曹操信手拈来其中两句,以表示自己期待贤者的热忱,是极为恰当的。
凤凰与乌鹊
屈原的《涉江》中有这样的诗句:“乱曰,鸾鸟凤凰,日以远兮;燕雀乌鹊,巢堂坛兮。”
上面的诗句中,“鸾鸟凤凰”喻忠臣贤相,“燕雀乌鹊”喻奸邪佞臣。
在屈原开创了“香草美人”的比兴传统之后,曹操以“乌鹊”这个意象来比喻贤才,在今天看来,似乎是个败笔。
是不是败笔,关键就在于乌鹊,如果乌鹊在曹操之前就已经声名狼藉,那自然是败笔。
但很可惜的是,在曹操之前,诗人们很少使用这一意象。除了屈原的《涉江》之外,我见到的还有一处:
相传战国时,韩凭为宋康王舍人。韩凭的妻子何氏很美,康王想据为己有,便设计陷害韩凭,罚他筑青陵之台而死。何氏誓不屈节,自缢而亡,死前作《乌鹊歌》以表白心迹:
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自高飞,罗当奈何!
乌鹊双飞,不乐凤凰。妾是庶人,不乐宋王。
在这首诗中,乌鹊显然不是恶鸟。
由于证据单薄,下结论显得有些勉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有了屈原的比兴传统之后,以乌鹊来比喻人才,是不尽恰当的。推究当时的情况,可能出于两方面的原因:
一、曹操触景生情,写诗的时候,确实是在月明星稀的晚上,他还真就看到了乌鹊南飞的景象;
二、曹操学诗主攻四言,对《诗经》烂熟于心,对《楚辞》可能没有浸染或浸染不深(从曹操的诗歌中很难看出楚辞对他有什么影响),以至于对屈原“乌鹊”意象的含义并不清楚。
吐哺与漱口
妙用典故,四两拨千斤,是《短歌行》的又一特色。
问题在于这个典故经不住推敲。
“周公吐哺”典出于《韩诗外传》。据说周公自言:“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下,吾于天下亦不轻矣。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
相同的内容,在司马迁的《史记》中亦曾出现。
“修辞立其诚。”周公吃了什么东西,居然咽不下去,还需要吐出去。这样的做法,既不雅观,也不礼貌,如果是和别人一道用餐,还会坏了人家的胃口。
经不住推敲,勉强算作是夸张。
有人提出新的观点,认为周公其实不是吐出了嘴里的食物,而是漱口——清洁口腔的残留物,而后出去迎接人才,既能体现周公良好的教养,又能以示对人才的尊重。
观点很新,但同样经不起推敲。
求贤若渴,见贤思齐,还是曹操做得好。官渡之战中,许攸前来,曹操没有穿鞋就跑出大帐迎接,真心也罢,做秀也罢,至少看不出有什么破绽。
周公的做法,实在是太过于夸张了。
移用与袭改
《短歌行》中有这样几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这四句诗,前两句出自《诗经·郑风·子衿》,后两句出自《诗经·小雅·鹿鸣》。
直接使用前人成句,又不标明出处,岂不是有了剽窃的嫌疑?
因为诗歌形式的特殊性,像曹操的这种引用方式,不算剽窃,算作一种移用。
所谓移用,是指在诗歌创作过程中,某个位置需要某个意思时,如果前人的诗句本身就很贴切,那么就可以直接转录过来,而不用在诗行中注明来源。
古典诗歌中,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
李贺的名篇《金铜仙人辞汉歌并序》中有这样一联:“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毛泽东在《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一诗中移用:“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除了移用,还可以袭改。袭改是指在使用前人诗句时,对其进行加工润色,以进一步增强表现力。
曹植《赠白马王彪》中的最后两句是“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到了王勃的诗中,变成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范仲淹的“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到了李清照的笔下,变成了“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在《子衿》一诗中表达的是女子对心上人的思念之情。《子衿》第一章共四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曹操移用这两句,引得恰当,用得巧妙,它不仅仅抒发了诗人对贤才的思慕之情,还借助未引的两句传达了弦外之音:就算我没有前去延请你们,你们为什么不能主动来投奔我呢?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两句表面上似乎和诗意无关,而实际上联系紧密。《鹿鸣》是热情欢宴宾客的诗篇,曹操信手拈来其中两句,以表示自己期待贤者的热忱,是极为恰当的。
凤凰与乌鹊
屈原的《涉江》中有这样的诗句:“乱曰,鸾鸟凤凰,日以远兮;燕雀乌鹊,巢堂坛兮。”
上面的诗句中,“鸾鸟凤凰”喻忠臣贤相,“燕雀乌鹊”喻奸邪佞臣。
在屈原开创了“香草美人”的比兴传统之后,曹操以“乌鹊”这个意象来比喻贤才,在今天看来,似乎是个败笔。
是不是败笔,关键就在于乌鹊,如果乌鹊在曹操之前就已经声名狼藉,那自然是败笔。
但很可惜的是,在曹操之前,诗人们很少使用这一意象。除了屈原的《涉江》之外,我见到的还有一处:
相传战国时,韩凭为宋康王舍人。韩凭的妻子何氏很美,康王想据为己有,便设计陷害韩凭,罚他筑青陵之台而死。何氏誓不屈节,自缢而亡,死前作《乌鹊歌》以表白心迹:
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自高飞,罗当奈何!
乌鹊双飞,不乐凤凰。妾是庶人,不乐宋王。
在这首诗中,乌鹊显然不是恶鸟。
由于证据单薄,下结论显得有些勉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有了屈原的比兴传统之后,以乌鹊来比喻人才,是不尽恰当的。推究当时的情况,可能出于两方面的原因:
一、曹操触景生情,写诗的时候,确实是在月明星稀的晚上,他还真就看到了乌鹊南飞的景象;
二、曹操学诗主攻四言,对《诗经》烂熟于心,对《楚辞》可能没有浸染或浸染不深(从曹操的诗歌中很难看出楚辞对他有什么影响),以至于对屈原“乌鹊”意象的含义并不清楚。
吐哺与漱口
妙用典故,四两拨千斤,是《短歌行》的又一特色。
问题在于这个典故经不住推敲。
“周公吐哺”典出于《韩诗外传》。据说周公自言:“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下,吾于天下亦不轻矣。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
相同的内容,在司马迁的《史记》中亦曾出现。
“修辞立其诚。”周公吃了什么东西,居然咽不下去,还需要吐出去。这样的做法,既不雅观,也不礼貌,如果是和别人一道用餐,还会坏了人家的胃口。
经不住推敲,勉强算作是夸张。
有人提出新的观点,认为周公其实不是吐出了嘴里的食物,而是漱口——清洁口腔的残留物,而后出去迎接人才,既能体现周公良好的教养,又能以示对人才的尊重。
观点很新,但同样经不起推敲。
求贤若渴,见贤思齐,还是曹操做得好。官渡之战中,许攸前来,曹操没有穿鞋就跑出大帐迎接,真心也罢,做秀也罢,至少看不出有什么破绽。
周公的做法,实在是太过于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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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7 22:46 | yuehei
周公吐哺原来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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