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周易》中的一些思想看法律人的修养

jackxiang 2010-2-26 00:04 | |
《周易》是中华文化的源头,博大精深。其中有些思想对今日我等法律学习也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试举一两例简述之。



《周易》做为一部伟大的充满智慧的书,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呢?有句话概括的很精要:“洁静精微,易之教也!”就是说,《易经》这部书告诉我们的其实就是四个字“洁静精微”。什么是“洁静精微”?这个问题就像奥古斯丁回答时间是什么一样,很难用具体的语言描述。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说:“时间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人问我,我就知道它的答案;要是有人让我解释的话,我就不知道了。”

“洁静精微”这四个字单纯字面上的理解可能就是最深刻的理解。它告诉我们的是一种生活哲学,一种治学态度,一种科学精神和一种思想境界。



首先“洁”。法学是权利义务之学,某种程度上讲法律之诞生目的就是为了权力、权利、利益之调整。而法律人周旋于各种利益之间,希图以法律实现社会之公正、正义,则自身不可不“洁”。西方的司法女神朱蒂提亚是蒙着双眼的,因为法律人的心中必须得存在一片洁净的天空。“众人皆醉我独醒”“出淤泥而不染”,欲成为一优秀法律人,必须为自己营造一份洁净澄明的心态,并且终身坚守之!此为“洁”!



其次“静”。汉字的独特魅力在于每个汉字都有自己的面孔,在潜意识里每个人可能会自觉不自觉的喜欢或者不喜欢某个字。而“静”是我一直很喜欢的一个汉字(推而广之,名字中带“静”的女孩我一般都觉得不会差。呵呵)。现在的社会,比较浮躁,比较忙碌,很多人跟陀螺一样,一天转到晚,其实细细想来:真的有这么多事情要做?真的有这么多事情必须要做?有些事情真的要花那么多时间?如果能静下心下来想想的话,答案可能多是否定的。现在比较流行时间管理,其实不管什么样的时间管理,其背后必须要有一种心态那就是“静心”。做为一个法律人或者法律研习者,“静心”尤其重要。若心不能静,则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和案例难以细致研究;若心不能静,则会周旋于世俗的纷扰中不能自拔,难以对法律和案件做细致考量,断难成优秀法律人;若心不能静,则志向迷失于俗务,理想淹没于琐事,是故孔明曰:“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此为“静”!



再次“精”。法律人是一个社会的精英,这既是社会对法律职业群体的希望,也是法律人自身的追求,所以法律学习者没有必要妄自菲薄。这里的精可做如下理解:1、成为社会的精英。2、对法律要有精到的理解。3、法律人要有崇高的精神追求。4、精益求精。5、业精于勤荒于嬉,形成于思而毁于随。法律人不光要自尊、自爱、自控,更要自我钻研,力争卓越。此为“精”。



最后是“微”。如果说前“洁”和“静”主要是从宏观上、思想上对法律和法律理解的话,那么“微”这个字就是从微观上对法律和法律学习的理解。优秀的法律人必须要有精致的思维。何谓精致的思维?严谨的逻辑,宏观的思考,细节的把握,难点的突破,察别人之未察,识别人之不识,细致入微,鞭辟入里。“精”字和“微”字的结合,诉求的是法律人的独特的法律思维,一个好的法律人在某些方面也应该是一个好的逻辑学者,甚至一个好的数学家!此为“微”!



“洁静精微”四个字或许应常念叨于法律人心中!

作者:jackxiang@向东博客 专注WEB应用 构架之美 --- 构架之美,在于尽态极妍 | 应用之美,在于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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