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是户有什么补偿

jackxiang 2010-9-28 13:44 | |

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还户籍以登记人口信息的基本管理功能。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改革中心主任袁崇法指出,据此,应从剥离附着在户籍上面的各种附加功能如社会福利等措施入手,让不同地区的公民可以实现真正的迁徙自由,即便迁徙至非户籍登记地点亦可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民待遇。

  而事实上,从重庆市户改的有关文件来看,目前的设计其实主要属于“准入制”范畴,并非完全剥离附着在城市户籍上面的福利功能,而是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予以放行,提供当地城镇福利待遇,引导其进入当地城镇,不过,准入门槛较之以前已有大幅降低,不仅取消了购房面积、文化程度的限制,纳税额度也降低一半,其终极目的,更像大规模将当地农民向城市迁徙。

  具体而言,重庆市将拟转户农民按居住区分为主城区、远郊区县和乡镇三类,设置不同的转户条件。进入主城区标准最高,“务工经商五年、投资兴办实业且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购买商品房”,符合条件之一者方可在主城区转户。

  此外,31个远郊区县城标准分别放宽为务工经商三年以上,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乡镇则只要村民自愿,就可转为城镇人口。门槛的高度由主城向外依次递减,据称意在引导转户农民向县城和中心镇转移,减少主城区的压力。

  除了简单的改变户籍身份,重庆方面承诺给予转户的农民相应的福利待遇。这也随转户区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主城的公共服务明显要优于远郊区县、乡镇,落户主城者可以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教育资源。

  农民在享受城市待遇的同时,须放弃农村的土地。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将之称为“穿上城里的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脱掉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三件衣服”,政府则相应按照当地标准给予补偿,并允许其在最长三年过渡期内,保留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继续保留林地,在五年之内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在退出承包地之前继续享受各项支农补贴。

  重庆市江津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关海洋告诉记者,退地是农民自愿的原则,但鼓励转户农民先退宅基地,“退宅基地的钱一部分可以在城里付购房首付,一部分用来补交社会保险”。

http://fd.cq.gov.cn/www/news/web_show_46828.shtml
http://v.cqnews.net/first/2010-08/15/content_1200469.htm

作者:jackxiang@向东博客 专注WEB应用 构架之美 --- 构架之美,在于尽态极妍 | 应用之美,在于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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