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岛标准:周鸿祎推荐、批注《遗失的乔布斯访谈》

jackxiang 2012-12-27 20:55 | |
推荐人:周鸿祎
推荐语: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李安说“每个人心中都卧虎藏龙。”我想,乔布斯如是,我亦如是。
因为是根据纪录片整理出来的,文章没有聚焦在某一个点上,而是分成了几个问题来谈。但如果你仔细阅读,会发现有一种精神贯穿其中:那就是不甘于平庸。
对才华的尊重;对用户的体贴;对创新的追求;对生命的思考都基于这点。没有企业运作经验的人读来或许会一头雾水,甚至误读。这就像一个人没有练过武功,给他一本《九阳真经》他可能会走火入魔。但是如果读者本身有一定的功力,再看乔布斯这篇文章,就会感觉他字字珠玑,可能很简单的一句话,背后都蕴含着很多的深刻的道理。比如组建团队,我们大多会认为团队是以和谐团结是第一主旨,但是他认为团队应该像一帮打磨机的石头一样碰撞,争论,大吵,不怕有冲突,最后才能产生好的想法。
我以前也能做到这样,但随着企业越做越大,既往的成功经验被固化成了流程,流程演变成惯性,惯性再派生出惰性,原本那股子推动我们勇往直前的力量逐渐消弱。再读乔布斯,我多了些警醒,也将以此警醒我的管理团队和员工。
李安说“怕才有劲,怕人才会提高警觉。”
一路走来,我也并非一帆风顺。坦率地说,具有挑战、颠覆精神的人在中国当下的环境中是很难生存的,因为大家都不待见。当然,这可能也不太符合中国传统的一些所谓价值观。可是小企业要生存,就得考虑怎么破坏市场里已有巨头企业的商业模式。这在美国被认为是商业文明进步的动力,会是美国商学院主流的教材,但是在中国,首先“破坏”和“颠覆”就会被认为是两个坏词,当你真正去做的时候更会被当成一个搅局者和破坏者,都绞杀你,都等着看你的笑话,都预言你一定会失败。倘若你侥幸成功,那么各种造谣、中伤、抹黑、脏嘴都会劈头盖脸地扑过来,不比少年派遇到的轻松。
中国要出个乔布斯是非常困难的,但我们可以努力。
对我人生影响很大的一本书是《硅谷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案例就是讲苹果电脑。实际上,与众不同的产品不仅可以影响人的生活,也可以改变世界。我觉得这是一种成就感,我也渴望和享受这种成就感。如果只是想赚钱,遇到困难时就难免放弃,因为还有很多其他赚钱的方式。而且幸运的话,这个目标很容易达成,那又该做什么呢?所以我是觉得要有一点理想主义色彩才能支持我们坚韧不拔地把一个事干下去。
其实乔布斯再落魄再失意的时候他也从来不缺钱。得癌症之后的几年他人生能有这么大的爆发,是因为他找到了生命的热爱,乐在其中。这就是命。


遗失的乔布斯访谈

(本文摘自一支乔布斯1995年的纪录片)

一九九五年是乔布斯职业生涯的低潮。这卷纪录片,被导播丢在车库里十六年,直到乔布斯逝世后不久才找出来。透过它,我们填上了“乔布斯密码”的最后一个空格。

  会制造噪音的团队,才会磨出美丽的石头
  
每次(新产品计划)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有很多很棒的想法,团队对他们的想法深信不疑。这一刻,我总会想起我小时候的一幕。
  街上有个丧偶的男人,他已经八十岁了,我记得他花钱请我帮他除草,有一天他说,到我的车库来,我有东西给你看,他拉出老旧的磨石机,架子上只有一个马达、咖啡罐和连接两者的皮带。
  我们到后院检了一些石头,一些普通、老旧、小起眼的石头,我们把石头丢进罐里,倒点水,加点粗砂粉,把罐子关起来,他打开马达说,“明天再来看看”。
  我第二天回来,打开罐子拿出的是令人惊艳,美极了的石头!
  本来只是寻常不过的石头,经由互相摩擦,互相砥砺,发出些许噪音,结果变成美丽光滑的石头,这件事我一直记在脑海里。
  在我心里,这个比喻最能代表一个为理想奋斗的团队。集合一群才华洋溢的伙伴,让他们互相冲撞、争执,甚至大吵,这会制造一些噪音,但是,工作的过程中,他们会让对方变得更棒,也让点子变得更棒,最后就会产出这些美丽的石头。(360原来有这种气氛,现在少了,当然我自己还是这种风格。我希望我的团队、员工能接受这种磨砺的过程,这是一种典型的好的企业文化。即使在美国,有乔布斯这样警醒的,但也有很多企业一团和气、没有争论,最后走向衰落,因为领导层根本不知道下面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
  之后我加入惠普(HP)的一个团体。我十二岁时致电惠普的比尔·休利特(Bill Hewlett,惠普创办人),这又透露出我年龄来了,当时电话簿上没有隐藏的号码,所以我打开电话簿查他的名字。他接电话时我说,“嗨,我叫史帝夫·乔布斯,你不认识我,我今年十二岁,我在制作频率计数器,需要一些零件。”
他就这样跟我谈了二十分钟,我有生之年不会忘记这件事,他不只给我零件,还给我工作。(创业过程中给过我很大帮助的,其中一个就是“私奔帝”王功权,他最早投资我。我碰到一些不知道怎么处理的问题就会去问他。他总会给我一些好的建议和方法。比如说面对强敌,他说反正你投降也是死,那为什么不尝试打一仗呢?打一仗,最后结果可能会败,但是也有可能会赢啊。后来他去鼎晖做投资,我们做360奇虎的时候又投资了我们。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年他来公司看,指出我们不够“聚焦”。他说我们投资你是希望你做一个不一样的东西而非简单地与百度或者谁竞争。当时我们做门户、做搜索以及一大堆差不多的东西,正是他的这一当头棒喝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策略确实有问题,需要重新去检讨和反思。)
  那年夏天十二岁的我在惠普工作,对我影响很大,惠普是我那年纪唯一看过的公司,形塑了我对公司的概念,也让我体认他们如何善待员工。
当时人们还不晓得胆固醇,他们每天早上十点,会推出一大车的甜甜圈和咖啡,每个人都会休息吃甜甜圈配咖啡,都是像这样的小事。很显然该公司体认到,公司真正价值在于其员工。

  A级人才的自尊心,不需要你呵护
  
我很早便在苹果观察到一件事,我常常想到,但不知到该如何解释。
  人生中大多数事情,平庸与顶尖的差距通常只有二比一,假如在纽约搭上一般司机的车,与最棒的司机比,最棒的司机也许能让你快30%的时间到达目的地。
  普通汽车和顶尖汽车的差异有多少?也许20%吧。顶级CD播放机和一般CD播放机的差别?我不知道,也许20%吧。因此,二比一在人生中已经是极大差异。但是,就软体而言,平庸和顶尖的差异,可能达五十比一,甚至是一百比一,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很少见,我很幸运的能把我的人生,花在这样的领域上。
  因此我大部分的成功来自于,找到真正有天分的人才。不是B级、C级人才,而是真正的A级人才。
  当你聚集足够的顶尖人才,你千辛万苦才找到五个人,他们真的喜欢一起工作,他们以前从没有这样的机会,他们就不想再和次级人才共事,这变成一种自我约束的行为,他们只想聘请更多顶尖人才。
  假如你找到真的很棒的人才,他们知道自己真的很棒,你不需要悉心呵护他们自尊心,真正重要的是工作表现,这大家都知道,最重要的是工作表现。(有足够能力和足够自信的人是不怕别人挑战的。但现实中会因人而异,美、中文化也不尽相同。美国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可能更开放、直率些,但中国人的观念和习惯都是不太喜欢当面冲突的。特别是一些技术人员,他们的神经真的不够强壮,很难承受这种挑战。作为一个企业领导者,我和乔布斯一样也是很挑剔的。这种挑剔的确能促成一个很好的结果,但也的确会让很多人觉得痛苦。这也是我目前面临的难题之一。公司大了,很多人就要求你变得“成熟”一些:说话更有分寸、待物更有礼貌、对团队更多激励。其实我也很想激励团队啊,但我在这点上更认同乔布斯的观点:我认为挑战和碰撞就是最好的一种激励,因为我们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取得一个完美的结果,因为最后我们是要走向市场,去和别的公司和团队去PK的。结果快乐,过程就可能很痛苦。当然,也有过程和结果都很快乐的情况,但那毕竟不是常态,更多还是理想。)
  我想,你能替他们做最重要的事,就是告诉他们哪里还不够好,而且要说得非常清楚,解释为什么,然后把他们拉回正轨。
  你必须用不会让他们觉得你质疑他们能力的方法说,但是你也不能留给他们太多空间,解释为什么东西不够好。这很难,所以我一向用最直接的方法,如果你跟和我共事过的人访谈,那些真正杰出的人,会觉得这个方法对他们有益,有些人的确很痛恨这种方法。(公司创业的时候,我会花很多时间和团队争论、碰撞。我的做法和乔布斯一样。我如果看不上的人,我根本就不会与你合作,合作的人那肯定是我看重的。既然看重,我就希望不断地挑战你,发现你的问题,指出你的问题,帮助你改进。但确实有一些人接受不了这种做法,他们会认为这种方式简单、粗暴,面子上受不了。他们还是希望鼓励式沟通。)
  我有时会骂某人的工作成果像大便,但一般只会指出他们离够好还差得很远。
  若问麦金塔团队成员,很多人会说他们不曾如此卖命过,有些会说那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不过所有人都会说,这肯定是他们人生中最强烈也最珍贵的经验。
  
真正的魔法,是用五千个点子磨出一个产品
  
我离开后,对苹果最具伤害力的一件事是史考利(苹果前CEO)犯了一个很严重的毛病:认为只要有很棒的想法,事情就有了九成。你只要告诉其他人,这里有个好点子,他们就会回到办公室,让想法成真。
问题是,好想法要变成好产品,需要大量的加工。
当你不断改善原来那个“很棒的想法”,概念还会不断成长。
改变,结果通常跟你开始想的不一样:因为你越深入细节,你学得越多。(好的产品也是持续不断磨砺出来的。我以前也会犯史考利一样的错误,觉得给他们一个好点子,他们就应该给我做出一个漂亮的产品来,但现实真的不是这么简单。从一个想法和创意到最后产品的成形,其中需要的调整、反复往往超乎想象。我做搜索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是中国最早一批做搜索的人,但时至今日,还在搜索的路上如履薄冰。经常有些年轻的创业者给我写信,给我出点子怎么击败GOOGLE,怎么击败百度,怎么击败腾讯。甚至还有人因为写信给我说“刷机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后来得知我们投资了一家类似的公司就来要钱,其实我们早就在洽谈了——这种缺乏实践、想当然的“点子大师”是要不得的。)
你也会发现。你必须做出难以两全的取舍,才能达到目标:有些功能就是不适合电子产品做,有些功能就是不适合用塑胶、玻璃材料做,或是工厂就是做不到。
  设计一个产品,你脑海中可能要记住超过五千件事,把这些概念组合在一起,使劲让这些想法在一个全新的方式下一起运作,达到你要的效果。
每天你都会发现新东西。这同时代表新的问题,和新的机会。让最终的组合有一点点不一样,这才是真正的“流程”,也是真正的魔法所在。

  做出好产品的关键因素,不在于很会管理流程
  
1984年我们从惠普聘请了一堆人(设计图形界面电脑),我记得和一些人大吵一架。他们认为最酷的用户界面,是在荧幕底部加上软体键盘,他们没有等比例间距字体的概念,也没有滑鼠的概念。
  他们对我大吼大叫,说鼠标要花五年来设计,成本高达三百美元。最后我受够了,就去外面找到大卫·凯利(David Kelly)设计,结果九十天内就有了成本十五美元的滑鼠,而且功能可靠。
  我发现苹果某方面缺少这种人才,能多面向掌握这个想法的人才。的确要有一个核心团队,但由惠普人马组成的团队显然不行。
  这和专业的黑暗面无关,这是因为人们失去了方向(指惠普团队无法多面向思考),随着公司规模越来越大,他们便想复制最初的成功。许多人认为当初成功的过程,一定有其奇妙之处,于是他们开始尝试把当年的成功经验变成制度。(我也特别痛恨流程,对这句话感受很深。公司小的时候这个问题不算严重,公司大了这个问题就凸显出来。没有流程就乱了,于是就找来很多专业人士进行管理,为了管理,就制定了很多制度。制度一方面的确方便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给那些有创造力的人增加了很多麻烦。这就变成了管理上的一个悖论。唯一的解决之道,我认为也许就是专注、聚焦,专注和聚焦在A级人才身上。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工作的动力是为了一种理想,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样的人其实是不需要管理的。在这个前提下,管理才能回归到本该属于它的位置:服务。所有的管理流程其实都应该是为公司的业务服务的,如果抛弃了业务的目标,为管理而管理,搞流程、搞架构,脱离了产品,脱离了市场,脱离了用户需求,最后就会变成靠惯性发展。而惯性发展下去往往就成了惰性,看着都在忙活,其实思维完全停止了创新,结果就是被颠覆,只是或早或晚的事。)
  不久人们便感到困惑,为什么制度本身变成了答案?这就是为什么IBM会失败的原因。IBM拥有最好的制度管理人员,但他们忘了设计流程的目的是为了找最棒的答案。
苹果也有点这种状况,我们有很多人很会管理流程,却不知道如何找答案。最好的人才能找到最棒的答案,但他们是最难管理的人,你不得不容忍他们。
会找答案——这就是好产品的关键因素,不在管理流程而是答案本身。

  我们不羞于窃取伟大的想法
  
你问我对产品的直觉从哪里来?
终究可以归结为品味,这是品味的问题。重点是让自己接触人类的精华,努力将之融入你在做的事情里。我的意思是,毕加索曾说过“好的艺术家懂得复制,伟大的艺术家则擅长偷窃”,而我们不羞于窃取伟大的想法。(这里用了“偷窃”这两个字,乔布斯很谦虚。他举了个例子来说他的东西不是像孙悟空一样凭空就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承认他从很多人那里获取了灵感。“偷窃”这个词,如果在中国估计就被断章取义了。很多产品的概念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从别的事物派生出来的。我们现在鼓吹的创新,常常等同于发明一个新东西,最好别人想都没想过的东西。其实你看乔布斯做的这个“蓝盒子”就是从《君子》这本杂志上读来的。包括他当年做的界面操作系统、鼠标等,都不是他自己发明的。后来我们觉得他做得最牛的ipod、MP3播放器和Iphone智能电话的概念其实也不是他发明的。甚至平板电脑最早也是微软做的一个概念。乔布斯的伟大不在于他能发明一个新东西,恰好相反,他是最善于在一个司空见惯的市场里用一种“Think Different”的方法来做。要么是商业模式上不一样,要么是在产品体验上不一样。比如MP3播放器,他的产品体验就是他一次能装很多歌,不是几首几十首,他能装一千首甚至一万首。而iPhone实际上已经进入到一个很成熟的智能手机的市场。当时摩托罗拉、诺基亚、黑莓,包括微软都有很大的份额,但是他重新定义了智能手机的体验。为什么要带键盘呢,为什么不能用触屏呢?主要的功能为什么一定是打电话呢,它为什么不能是玩游戏和玩别的应用呢?所以你会发现乔布斯一方面总是在借鉴别人的东西,但是他在别人的东西又用了这种Think Different的方法实现了一种超越和突破。所以,“我们不羞于窃取伟大的方法”我想应该这样去理解——就是说我们不要怕去借鉴,但是一定要在别人的方法上加入自己独特的东西。这和所谓的抄袭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觉得麦金塔成功的原因,在于其创造者是音乐家、诗人和艺术家、动物学家和历史学家,他们正好也是全球最棒的电脑科学家,如果没投身电脑科学,他们在其他领域都会有杰出成就,而我们都为电脑带来了人文气息,这种人文的态度让我们从其他领域引进想法,眼光狭隘是不可能做到的。
  我们能做出一个小东西,来控制巨大的东西。
  我第一次接触电脑是十岁左右,是去美国太空总署艾姆斯研究中心看到的。当时的电脑根本没有图像显示,那实际上是印表机,是有键盘的电传打字印表机,你可以键入指令,等一会儿,机器会开始运作,然后告诉你答案。但即便如此还是很了不起。
后来的故事你也听过,我们在《君子》杂志上读到。有个叫切奇队长的家伙,据说他可以打免费电话。我们又被这个给迷住了:怎么有人做得到这种事?有一晚,在史丹佛线性加速器中心的技术资料库深处,某个角落的最后一个书架上,我们发现AT&T的技术期刊,上头列出了整个原理来。那也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刻!
  这实在很神奇!我们制作了这些小盒子,这种装置被称为“蓝盒子”,我们在底部加了张小纸条。我们的标语是“一手掌握全世界”。
  你可以利用公共电话,透过网路主干到白原市(White Plains),然后接卫星到欧洲再到土耳其,然后经由电缆回到亚特兰大。你可以环游世界五、六次。因为我们学会如何连接卫星,你可以打给隔壁的公共电话,然后对着话机大喊,一分钟后声音会出现在隔壁电话里。就是这么神奇!
你可能会问,这哪里有趣了?有趣的是我们很年轻,我们学到可以一手打造出能控制数十亿美元建设的装置。就凭我们两个人,你知道我们懂的不多,对于做出一个小东西来控制一个巨大的东西,这是无比宝贵的经验。
假如没有这个蓝盒子,我不认为会有苹果电脑的存在。
为测试蓝盒子可以打免费国际电话,我们的确拨给过教宗。我们找到梵蒂冈的电话,然后沃兹尼克(苹果创办人)假装自己是基辛格拨电话给教宗,结果惊醒了整个教廷。(这既是他们那一代年轻人的调皮,无所拘束,也反应出来他们确实不愿意遵循一般的社会行为规范。在他们眼里没有权威,什么教宗啊,主教大人啊,原来就是一些半夜打电话去骚扰的对象。最感慨的是,他们还真的找得到电话打过去。我觉得这是一种精神,一种颠覆感。)我根本不晓得枢机主教是什么。他们派人唤醒教宗时,我们终于忍不住大笑,他们才意识到我们不是基辛格。我们从来没跟教宗讲到话,但实在很有趣。

  我创业从来不是为了钱
  
公司早拥有独占性的市场地位,不可能再成功了,所以能让公司更成功的人,是业务和行销人员,所以最后变成他们经营公司,而产品人员被赶出决策圈,而公司忘记做出好产品的重要性。当初是对产品的敏锐和创意,让他们独霸市场,后来却因经营人员而消失殆尽。他们对产品好坏没有概念,不懂将好构想变成好产品的工艺,他们也没有真的想帮客户的心——(以行销为导向,还是以产品为导向?在创业早期,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很难成功,因为没有经营你就活不下来。你活不下来你当然谈不上做产品发展。但是活下来了,特别有了风险投资之后,实际上给企业创造了一种真正以产品为核心的文化环境。我当然鼓励还是以产品为核心,因为一个公司真正的价值就在于给你的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好的产品自己也会说话。其实我们谈用户至上或者说用户体验,都从产品角度来讲的。所有的营销都是为产品服务的,乔布斯自己就是一个最大的产品经理。但是他对行销的这个说法有点偏颇。可能是因为他当时被赶出来还是有点耿耿于怀吧。你得承认苹果还有一些好的行销人员和行销手段,比如说建苹果店,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行销idea;苹果店里的天才吧(Genius Bar)给大家提供帮助,这都是好的行销的思路。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乔布斯自己首先也是一个好的行销人员,他去做PPT,他去做Prentation,都做得很好。就像我们熟悉的苹果广告,也做得很酷。所以我觉得乔布斯要表达的真实意思应该是:如果脱离了产品,行销就会变成行尸走肉。)
  在业界打滚这么多年,我常问别人你为什么做某些事,得到的答案都是:事情就是这样。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做。
  做生意没有人会真的深思熟虑,这就是我的体会和认知。因此如果你愿意问问题,仔细思考,认真努力,你很快就能学会做生意,这不是多难的事情。
  我身价超过一百万美元时才二十三岁;二十四岁身价超过千万美元;二十五岁就超过亿万美元。但钱没那么重要,因为我创业从来就不是为了钱。当然,有钱是很棒的事请,因为它让你有能力做很多事。
  你可以投资短期无法回收的创意和想法,最重要的是公司、是人、是我们制作的产品以及产品对人们带来的好处,所以我不常把钱放在心上。你知道我没卖掉一张股票,我真的相信公司长期会很有发展。
我小时候在《科学人》杂志读到一篇文章,测量地球上各物种的运动效率,有熊、黑猩猩、浣熊、鸟类和鱼类——它们每公里花多少大卡移动?人类也接受了测定。
结果是兀鹫胜出,它是最有效率的物种,而万物之灵的人类表现不怎么起眼,排名只到前三分之一左右。不过有人很聪明,懂得测量人类骑自行车的效率,这让兀鹫甘拜下风,称霸整个排行榜。
我记得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我谨记人类是工具的建造者,我们所建造的工具可以大幅增强我们与生俱来的能力。早年在苹果真的有这样的广告,说个人电脑是心灵的自行车。我衷心相信,在人类所有的发明中,电脑的排名一定高高在上,日后看来必定如此,它是我们发明过最棒的工具。很幸运能躬逢其盛,能在硅谷亲眼目睹它的成形。
太空旅行中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出发时若能稍微调整航向,到了太空中便有极大差别。我觉得我们仍在航道的开始处,假如能够朝正确方向调整,它会发展成更好的东西,我们有这机会做出几次调整,这带给所有相关人士极大满足。

  我很显然是嬉皮,与我共事的人也都是嬉皮
  
如果不得不选择,我很显然是嬉皮,与我共事的人也都是嬉皮。
什么叫作嬉皮?这是个含义丰富的古老字眼。(嬉皮这个词,我觉得某种角度上可以把它翻译成当年的“屌丝”。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个词出现的大背景是六十年代末的越战,他们当时被称为“垮掉的一代”,他们自认为是垮掉的一代。他们着装非常颓废,在打扮上就要跟中产阶级和上游社会区别开来。这么说起来,那当时的流社会肯定是白富美和高富帅,“嬉皮”跟他们不一样,用现在的话来说当然就理解成屌丝了。所以这句话应该翻译成乔布斯认为自己是屌丝,做工作的都是屌丝。个人认为,无论当时嬉皮表现是吸大麻、唱歌、摇滚,还是在著名的地方开音乐会,包括他们搞反战游行,其实反映的是一种对自由的追求。他们追求一种心灵的自由,于是挑战任何权威。这在电影《阿甘正传》里面就有表现:阿甘的女朋友就是一个“嬉皮”。)对我而言这代表着六十至七十年代初期,那是我成年的时代,所以我见证了许多事,有很多就由那时候开始发生。对我来说最精彩的是,生命里不仅仅是工作和成家立业,还有其他更多的东西。
  人生有人们不常谈到的一面:当人生出现空隙时,我们才会体验到,那种时候一切都显得混乱,仿佛出现了缺口。历来许多人会要你找出那是什么,无论是梭罗或印度的神秘主义者,嬉皮运动也有那么一点味道,他们想找出那是怎么一回事,即人生的答案。
  人生并非走父母的老路,有思想因此萌芽,因此人们才会想成为诗人而非银行家,我觉得这是件美妙的事情。我想把同样的精神放进产品里,这些产品出来后到人们的手上,他们便能感受到这种精神。
  使用麦金塔的人都会爱上它,而你很少听到人们会爱上商品。你能感觉到它的存在,里头有着某种奇妙的精神。与我共事过的顶尖人才,大部分都不是因为电脑才入行,他们进电脑这一行是因为,这是最能传递感觉的媒介,因为你想要与他人共享。

作者:jackxiang@向东博客 专注WEB应用 构架之美 --- 构架之美,在于尽态极妍 | 应用之美,在于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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